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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清苑区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8-23 09:48:56 阅读量:36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2023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北店乡、石桥镇、阳城镇、阎庄乡、望亭镇、温仁镇、李庄乡、冉庄镇等8个乡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一体巡察58个村级党组织,其中对区纪委监委开展提级监督的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至2023年10月31日。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督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努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清苑力量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接听)、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在各公告左下角设置了巡察调查问卷二维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各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各区委巡察组受理截止时间到10月26日)

特此公告

        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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