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届清苑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0 18:24:47 阅读量:34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2023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区卫健局、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分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局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至2023年5月20日。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督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清苑场景,奋力推动保定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接听)、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各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各区委巡察组受理截止时间到5月15日)

 特此公告

                

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