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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清苑区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19 14:29:59 阅读量:26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三届区委第轮巡察共组建5个巡察组,其中4个巡察组,对阳城镇、白团镇、区交通分局、区住建局、清苑职中、进修学校、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8个单位党组织重点就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1专项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及相关乡镇和村重点就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2024831

本轮巡察“回头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认真落实省市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重点监督检查巡察整改责任和任务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情况。同时注重发现新问题,督促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强保障。

本轮专项巡察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6个“小切口”问题整治项目,分别为: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履行民主程序管理混乱问题整治;②学校学生餐“价高质低”问题整治;③便民服务设施“重建轻管”问题整治;④监管体系缺失、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⑤农村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整治;⑥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接听)、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各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拓展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在巡察期间,开通“码上巡”二维码信访举报平台。(各区委巡察组受理截止时间到2024年8月26日)

 特此公告。

                

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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