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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清苑区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0-30 10:08:21 阅读量:43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2024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其中2个常规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党校、清苑镇(一体巡察7个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其中2个专项巡察组,孙村乡、望亭镇、魏村镇、阎庄乡、阳城镇、臧村镇6个乡镇49个村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20241231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清苑篇章。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接听)、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各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拓展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在巡察期间,开通“码上巡”二维码信访举报平台。(各区委巡察组受理截止时间到2024年12月27日)

 特此公告。

                

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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