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9-26 10:05:18 阅读量:17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保定市清苑区司法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6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司法局党组坚决贯彻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严肃认真对待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指导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三届第一轮巡察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逐一找根源,抓整改,促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司法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风廉政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8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5个。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扎实,履行核心职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没有与履行核心职责相联系,不能结合实际明确落实措施;缺少对履行核心职责具有指导意义的重要文件的学习;存在简单传达学习内容,没有结合自身职责研究落实措施的问题;宪法公园的标志性雕塑上出现了“建设法制社会”的概念错误。”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安排专人负责学习工作,将重要学习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具体职能,谈感悟、促工作,完善学习笔记。二是已更改宪法公园中标志性雕塑上的“制”为“治”。
2.关于“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不力,未系统研究如何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工不明确,文件管理混乱;乡镇执法工作没有进行专题研究,不能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以案卷评查形式进行的监督,不能覆盖行政执法体系等检查内容,”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向区委编办报请,设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并明确专人负责,使文件管理更加规范,流转更加高效。二是成立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三是印发规范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文件,并组织专题调研,深入乡镇,指导乡镇执法工作。四是组织全区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络公共法律培训考试,增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制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全方面落实三项制度。六是对我区现行有效的 21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布。七是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500余持证人员进行清理。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办理。
3.关于“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特定对象,没有结合实际案件”问题。整改措施: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保定市清苑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送法进机关宣讲、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举措,切实发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带头作用。联合区教育局聘请司法所长为教育系统法治辅导员,深入城区、各乡镇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有效扩大青少年普法宣传覆盖面。深入24个乡村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等,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市场、进商铺”等活动,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观念。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理论中心组未安排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问题。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及时调整学习内容,优化补充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使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深。
5.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2018年10月巡察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司法所极少数人驻乡镇司法所工作,绝大多数人被安排在局机关各股室,其中2人还兼任股室负责人。”问题。整改措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对全局人员岗位进行合理的安排调整,各司法所明确负责人,并完善股级干部领导备案。
(二)工作中形式主义问题严重、廉洁风险较高方面
1.关于“督促建立的多支法治队伍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法律顾问、法制审核员和“法律明白人”等队伍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法律顾问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各乡镇主要领导召开加强使用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和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再规范,再强化。二是是印发《清苑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每个行政村(社区)3名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工作。三是组织法制审核员专题培训,对法制审核基础知识进行细致讲解。
2.关于“个别法治宣传阵地有名无实。法治长廊内都是宣传保健养生的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制作普法宣传展牌,对宪法公园中的法治长廊进行内容更新。
(三)抓班子带队伍用心用力不够,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加强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不重视;警示教育少,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和“履行监督责任有待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少;对司法业务不熟悉,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的办法不多。”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的重视,将上级文件落实落细,向区委办公室汇报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二是以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基础,组织了线上+线下方式的业务培训,并每季度召开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950042;电子邮箱:qyqsfj@126.com。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