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9-22 09:27:49 阅读量:134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7日至7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大庄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大庄镇党委坚决贯彻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大庄镇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大庄镇党委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付增祥组长,镇长申伟东,镇党委副书记段瑞涛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镇党委书记付增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指导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逐一找根源,抓整改,促落实。同时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大庄镇党委的反馈意见》,经镇党委研究,制定大庄镇整改方案。大庄等村参照方案,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本村党支部巡察整改方案,同步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用力不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和上届区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大庄镇党委认真对照,镇党委书记亲自部署,反复研讨,细致安排,认真整改,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经过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认真整改,大庄镇全镇政治生态更加清正廉明,党委班子更加团结,各项工作落实更加高效。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大庄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切实达到预期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和与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协调联络工作。从上到下切实做到积极协作配合,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认真制定方案,强力推进整改
镇党委根据责任分工,逐项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反复讨论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巡察反馈整改方案,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表,将三大类十二项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同时,镇党委召开整改专题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注重统筹结合,坚持全面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指出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偏差、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等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基层党组会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不严格、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内制度未严格落实等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摸排,以上率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偏差、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等问题
1.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偏差。对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享受低保户待遇滞后。脱贫攻坚与“扶志”有效结合不够,个别脱贫户过度依赖政府兜底、靠政策脱贫。
整改情况:一是镇政府充实工作力量,明确专人专抓专管。加强党建促动,深入推进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班子的力度,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率领贫困群众自我脱贫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加强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要实实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抓好具体指导,深入开展走访,入户调查,宣传政策,开好帮扶对象家庭会议,与贫困户一起制定具体脱贫计划。三是充分整合扶贫、教育、卫生、民政资源,对已有的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安居扶贫等一揽子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
2.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短板。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缺乏具体思路和举措。乡村产业结构不优,村级经济发展开拓性不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实施“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不规范。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存在死角死面。公厕的便民性和实用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努力培养以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为首的“三农”工作队伍。组织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沟通上级部门通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市场中介组织有效组织对接市场,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二是针对“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建立台账,梳理问题并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具体工作。三是针对公厕改造的具体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加强村卫生环境的清理工作。
3.打击农村违建不够有力。被动等待上级土地“卫片”推送,主动监督执法不到位。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未批先建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镇执法队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强化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执法力度,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主动出击,积极打击农村违建,监督执法到位。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够到位。没有传达学习《关于当前全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近期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推广使用“学习强国”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积分还有1人未满一千分。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关于当前全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近期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二是对“学习强国”积分未满一千分的同志,加强督导,努力学习赶上进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1)学风文风不实。部分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出现了学习已经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表述。《2020年度党委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出现了“定期主持召开区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等表述。(2)工作作风不实。一是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审核把关不严。查阅资料发现,在临时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和贫困证明中,仅有“长期吃药,花费较大”等简单描述,普遍缺少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或足以证明致困原因的相关资料。在《大庄镇临时救助花名册》中多名救助对象的联系电话为相同号码。二是《防贫监测对象认定乡镇核查表》与本人办理低保《入户调查表》中的收入情况填写不一致。庞庄村防贫监测对象庞山见的《核查表》中缺少本人签字,庞山见办理低保的《入户调查表》中缺少入户调查人员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进行整改,针对巡查中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进行改正,并且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二是把工作做实做细,针对巡查中提出的资料描述不清,缺少签字等情况,进行积极改正,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要求同类问题不再犯,扎实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6.机关日常管理较为松散。镇政府机关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大庄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未严格执行AB岗制度。村干部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按照上级要求重申机关工作纪律,严肃处理迟到早退现象。二是针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立AB岗制度,同时,镇纪委不定时查岗,保证镇村干部在岗在位。
7.镇村干部法纪意识有待加强。“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大庄、南杨桥等村的“四议两公开”工作记录簿内容空白。部分村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公示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各村按照文件要求整改工作记录。二是督导各村规范党务、村务公开栏,并将党务、村务公开内容报备镇党委。
8.镇本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1)记账不规范。2020年12月25日,2021年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三次购买电脑、打印机和桌椅等未计入固定资产台账。(2)无支款人签字。2020年12月31日,3张汽油票据无经手人签字。(3)入账不及时。2020年8—12月的8张汽油票于2020年12月31日集中入账报销。(4)大额支出附件不完整。2020年12月28日入账报销纺织品费用12800元,未附明细及情况说明。2020年8月26日为镇政府工作人员发放党员捐款慰问金4500元未附相关依据。2020年8月26汽车修理费所附清单未体现车辆牌照号。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面梳理镇财政票据和账目,逐条进行补充完善,重点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沟通上级财政部门,对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督促财政负责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增强业务能力。
9.村级“三资”管理有待规范。(1)财务管理较为混乱。除小庄、草桥、蒲洼村外,其余村均存在报账不及时问题。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依然存在。(2)村级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会计到镇财政部门进行轮训,加强记账工作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的“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会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不严格、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内制度未严格落实等问题
10.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不严格。(1)决策程序不够规范。2022年5月23日,党委会研究执法队副队长人选时,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党委议事规则》可操作性不强。未结合单位实际明确上会研究的资金额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织意识规则,加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强化“四个意识”,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联系带动引领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注重实效,增强执行力度,严格按照《党章》执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监督检查。
11.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1)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存在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问题。党员档案资料不规范,党员发展原始资料存在缺失现象。(2)个别党支部班子不健全。镇直机关党支部委员吴静园于2022年初调离本单位,一直未补齐党支部班子。(3)党费收缴不规范。各支部均为半年收缴一次党费,个别党支部缴纳党费存在延迟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补齐党员档案中不规范资料,对于原始资料丢失的档案进行登记记录,统一管理。二是针对机关党支部班子不齐,准备进行补选。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按照组织要求,组织党员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12.党建制度未严格落实。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记录,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规范“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做好相关资料的补充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大庄镇党委将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担负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在整改过程中坚决不走过场、不敷衍塞责。同时,对形成的整改措施与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建立起务实管用、简单易行的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务实见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的建设。一是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看齐”,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下一步整改工作落实。
(二)紧盯突出问题,持续整改落实。一是按照区委部署和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持续用力,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长远发展。一是加强对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对整改问题要做到举一反三,坚持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二是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具体实际工作需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常态长效管理,形成上下规范高效、严谨务实的工作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051268 ;电子邮箱:dzz805126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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