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2-21 15:33:20 阅读量:52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卫健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7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一)直面问题,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区卫健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全力以赴配合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区卫健局对照反馈的问题清单,逐项逐条研究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责任人。班子成员之间,各股室之间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全覆盖,无遗漏。
(三)定期研究,推动整改落实。根据反馈的问题,区卫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通报。
巡察反馈的十二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不够深不够细方面
1.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内容安排不够合理,缺乏对当年发行的重要政治理论书籍的学习”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认真学习上级加强理论中心组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安排中心组学习内容,补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等书籍,每年年初制定规范细致的学习计划。今年已开展10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
2.关于“学习积极性不够高,人员笔记普遍比较简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通过观看专题片、邀请专家讲课等丰富学习形式,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规范学习笔记,继续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
(二)履行职责不够到位,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够方面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卫生健康行业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密型医共体建设是一项需要持续性推进的工作,今年着重完成省监测指标任务,达到紧密型建设标准。2023年12月底,医共体管委会牵头接受了省医改办的评价验收,我区医共体建设综合评定达到了紧密型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外部治理机制,由党委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抓好医共体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医共体决策权限、人财物规范管理和内部考评等运行机制;完善县域医防融合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夯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借鉴成功经验,补齐了短板。吸引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逐步完善和优化医共体的基层服务功能。二是充分发挥健康清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督促涉及省、市考核指标的部门完成指标任务。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月报上报。
4.关于“指导全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较慢”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住院病房楼和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积极申请增加编制床位。目前,区医院新院区一期基本完成,二期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已申请增加编制床位,妇幼已增加编制床位61张,中医医院新院区,临水临电临建等工作已完成。二是强化中医药队伍能力建设,组织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和适宜技术培训。依托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通过师承、引进名医带教培育高级人才,积极组织国医堂中医医师参加省市国医堂骨干培训,组织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申报“西学中”项目。针对中医药人才紧缺问题,将持续开展定向生培养计划,协调区委编委、人社局等部门向区委、区政府申请中医药人才招聘工作。针对中医文化宣传还不到位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同时组织中医医院各科中医师开展中医药宣传教育义诊活动,提高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目前,区卫健局2023年8月份根据省市通知要求,组织乡镇卫生院4人参加了全省中医馆骨干培训。组织中医医院1名医务人员参加河北省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9月7日,区卫生健康局联合清苑区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尚层名筑社区开展了中医药健康文化贴心进万家义诊宣传活动。三是推动京保协作发展方面,畅通对话交流渠道,积极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深化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等深度合作,对口帮扶开展科研、新技术新项目,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积极开展帮扶带教、现场坐诊、远程医疗等,探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新路径。
5.关于“乡镇卫生院未发挥医疗作用,分级诊疗制度没有落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促进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接诊积极性,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门诊+住院,在评估本院诊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结合辅助检查,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区卫健局中医股对国医堂具体情况开展调研,查找原因,并已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将国医堂进行合理利用,组织中医医师开展诊疗工作。目前已委托区各质控中心在全年开展8期培训班,重点加大培养内科、检验科、护理部、药房、影像科等关键科室技术骨干力度,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目前已经培训了735人,收到良好效果。二是我局已做好招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正在积极与区编办、区人社沟通协调,尽快落实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事项,补齐人员缺口。目前工作难点:经与区编办沟通,区编办反馈我区编制总体超编。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见》(冀办发[2013 ]35号)明确,行政、事业编制总量超标的县市区,不得再新进人员。正在与区编办进一步协调中。三是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通过“十统一”要求,对村卫生室的财务、人员、绩效考核进行重点管理,尤其是加强对村医不在村卫生室执业的管理,通过监控检查、突击巡查等方式规范村医执业。下一步,我局将安排卫生监督所,结合乡镇执法队,对疑似未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一体化村医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执业地点不符的村医。引导村医进行网采和报销,重点加大门诊统筹的报销数量,对医保定点工作不力的村卫生室结合区医保局进行重点管理。9月份以来,我局重点突击检查了温仁镇辖区村卫生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提升了村卫生室管理服务水平。
(三)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方面
6.关于“防范基层医疗机构债务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何桥镇卫生院积极协调起诉企业,沟通后制定还款计划,尽早申请法院解冻。温仁中心卫生院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增收减支,已陆续支付工资保险。不断加强防范基层医疗机构债务风险意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加大指导力度,同时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增收减支。
7.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清苑镇卫生院增加灭火器数量,加强对彩钢房的巡查和防护。石桥镇卫生院立即安装消防应急灯。冉庄镇中心卫生院已更换库房过期灭火器,并对全院灭火器进行排查,安全隐患已消除。相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四)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加强方面
8.关于“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确保会议定期召开,明确会议的内容和目标,落实会议纪要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全体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明确各岗位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强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通过定期组织学习研讨等方式,提高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并重视廉政风险点的重要性。四是深化廉政风险点研究:开展系统性的廉政风险点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并签订廉政风险点责任书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目前已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定期对全体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并已签订廉政风险点责任书,充分认识并重视廉政风险点的重要性。
(五)财务工作不严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
9.关于“账证不相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经查2022年3月第15号、16号两张记账凭证后所附的原始凭证顺序颠倒,已将两张原始凭证调整顺序。
10.关于“决算不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关于2021年度、2022年度决算报表固定资产年初年末数与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年初年末数不一致问题,已对相关年份资产分类账进行核实修改,修改后账表一致。
11.关于“设备未附验收证明”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2022年12月第140号凭证购买设备所附原始凭证中没有验收证明,现已附上验收证明。就此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针对此次问题对下属单位组织业务指导、培训,举一反三。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六)对下属机构资金监管不到位方面
12.关于“基本公卫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责任单位已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整改。二是已发通报,要求各乡镇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关于“乡镇卫生院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北店、魏村支出票据签字;二是温仁大额现金白条支出问题,从2022年11月起食堂支出开发票,银行转账支付;三是冉庄中心卫生院按合同预付部分款项。同时严格资金监管措施,加强对所属单位资金监管。
(七)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工作作风不够严谨方面
14.关于“行政执法工作仍有短板”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根据《自由裁量权基准》,卫生监督所按照案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对处罚标准进行了统一内部规定。三是将处罚决定书的罚款账户统一确定为财政非税账户的邮政储蓄银行清苑支行。同时,所有处罚案卷均由分管副所长及稽查科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了案卷质量。
15.关于“民生工程事项推进不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托育机构建设问题,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多方参与。正在谋划一所公办托育服务中心,鼓励支持公办幼儿园设置托班,优化服务环境,增加普惠性托育办事供应。强化政府兜底底线,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系统谋划托育服务工作。按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部门职责分工》,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托育机构检查督导力度。目前正在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加大公办幼儿园托班设置,并对托育机构联合督导检查。二是村卫生室能力提升方面,年初我区确定了15家建筑面积不达标的村卫生室,为此,我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类推进不达标村卫生室改扩建任务,主管副区长亲自安排部署,将涉及到的村卫生室所属乡镇政府、村委会纳入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改扩建工作的落实。经过各级齐心协力,目前,我区建筑面积不达标的15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完成改扩建任务,建筑面积全部达标,现均处于正常运行,满足了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16.关于“健康教育宣传效果不明显,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为提高居民健康自我保健意识、提升居民自我保健能力,充分利用卫生健康节日,开展健康讲座、义诊等形式发放宣传品。目前已利用3月3日世界爱耳日、爱国卫生月、5月15日全国碘缺乏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8月19日中国医师节、9月1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9月9日世界急救日等卫生健康节日开展宣传、义诊讲座。
(八)党组自身建设有待提高方面
17.关于“议事程序记录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规范党组会议程序,遵守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要求;严格按照议事程序做好记录。
18.关于“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与局班子会混开”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根据会议内容及相关要求分别组织召开党组会或班子会,需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的人事调整、人员处分等事项坚决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杜绝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再次发生。
19.关于“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已在机关楼前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在公开内容上,紧紧抓住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长期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责、领导班子分工、重要民生事项推进情况、党务工作情况。
(九)人员管理混乱,后备干部力量不足方面
20.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请销假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工作纪律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的作用,及时提醒、督促单位人员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21.关于“股级干部超配,混编混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因卫健局目前属于涉改机构,内设股室、人员关系冻结,不能调整,现已将相关问题上报上级部门,并已做好调整前相关准备工作。
22.关于“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人员兼任现象突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已将相关问题上报上级部门,并已完善现有干部培养机制,努力做好乡镇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库,挖掘储备干部,解决乡镇卫生院干部人才不足、兼任现象。
(十)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2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混乱,不及时接转”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积极与所涉及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组织进行沟通,按程序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4.关于“发展党员资料填写不完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完善发展党员资料,规范填写,严格按要求做好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
25.关于“党组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加大对所属各支部指导力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党支部换届程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十一)部分问题边改边犯方面
29.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党支部工作记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时开展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
(十二)部分问题整改没有举一反三方面
27.关于“2021年底审计发现卫健局大量应记未记固定资产,而卫健局系统没有举一反三,下属机构仍存在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卫生监督所6台电脑2023年1月份补记固定资产。魏村卫生院电脑、打印机已计入固定资产。就此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针对此次问题对下属单位组织业务指导、培训,举一反三。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2—801259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清苑区支农路005号卫生健康局;邮政编码:071100;电子邮箱:qywsj1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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