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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2-21 15:35:43 阅读量:385

根据委部署,2023320日至520日,委第组对我局进行了常规巡725日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住建局党组把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局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研究,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区委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具体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认真梳理问题,深入查摆差距,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27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2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履职尽责不充分”方面。

1.关于“对学习运用重视不够,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本单位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理论学习没有和研讨有效结合”问题。①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作为学习首要内容和党组会、党委会、支部会的“第一议题”。②依托“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内教育。目前,7名科级领导干部均已完成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学习,190余名在职党员均已下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并成功注册上线,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局上下联动,掀起了学习热潮。

二是针对“党员学习教育不及时,巡察期间单位学习专栏通篇还是党史学习教育内容,没有体现学习二十大精神情况”问题。对专栏进行了及时整改,已将党的二十大学习内容上墙。

三是针对“党组对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引导教育不足”问题。一是加强对下属各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严格落实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扎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

四是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中,对意识形态工作未作单独汇报”问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写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需加强,履行职能职责欠缺”问题。

一是针对“党组统筹推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狠抓落实的工作有弱项,个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既定的决策部署,雷厉风行、不折不扣的执行起来;针对工作中重点环节、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现实中的主要矛盾,勇于担责,敢于碰硬,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温仁污水处理厂和冉庄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完工。我区背街小巷改造任务包括育智胡同、育华胡同、光洁胡同等34条胡同,目前已全部改造完成。

二是针对“落实上级保障性住房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2021年3月上级审计部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①有的没有提交任何整改资料,区住建局就认定已经整改完成,目前正常租住问题。经查,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在外地,未及时提交整改信息,当时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多次电话联系确认并已整改,之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了逐一核实。目前所有涉及家庭均已补齐相关资料。②有的车辆过户给同姓同地址人员,区住建局就认定整改完的问题。我局将此情况上报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表示未明确政策依据,等出台具体政策后,我单位针对相关人员进行再次确认,将不符合要求的保障家庭予以清退。

三是针对“没有督促企业及时上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将代收代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到专项账户的问题,之前我局已约谈过代收的开发公司负责人,并下发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通知书》,部分企业已上交过一部分代收的维修资金,5月我局对代收未上交的开发企业下发《维修资金征缴决定书》(期限10个自然日+申诉期6个月),《维修资金征缴决定书》到期后仍未履行,下发《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期限10个自然日),《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到期后仍未履行,委托律师事务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向区政府请示,通过招投标,指定银行,由业主自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区政府已通过。

四是针对“扬尘治理整改不彻底”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全区在建建筑工地实行巡回检查,使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彻底扭转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峻的形势。  

五是针对“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我局将持续动态化监管,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六是针对“落实扬尘监管治理存在重处罚轻监管”问题。进一步改善工作思路,杜绝重处罚轻监管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需加强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加强”问题。

 针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少”问题。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领导班子职责和任务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及时学习和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并研究我局落实情况。二是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做好学习笔记。三是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明确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责任目标,全面提高主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

2、关于“工作标准不高,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针对“内控制度制定把关不严,形同虚设”问题。已对《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进行了完善。

二是针对“局2016年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多年没有更新,已不适应现代财务制度管理要求”问题。局财务室已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更新。

三是针对“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局已将核查表标题变更为“清苑区”,核查表内容借鉴市区及周边区县核查表内容进行了修改。档案缺项漏项、没有核查人签字及没有核查情况的问题,目前内容已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中甲方经办人签字及合同日期空缺的问题也已完善。

四是针对“执法检查不规范”问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规范执法人员作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和扬尘执法。

3、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为民服务理念不突出”问题。

一是针对“群众办事不方便”问题。因之前疫情期间需要,住建局北楼设置了门禁管理。疫情过后,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出行,门禁已经全天24小时保持开放状态,不再关闭。

二是针对“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日常住行问题不力,2022年1月至今,12345市长热线反映雨季城区部分路段污水反流现象依然存在”问题。2023年,在振兴路雨水泵站新增排水泵站能力12m3/s,排水能力达到20m3/s,极大的增强了我区的排水防涝能力。

三是针对“液化气站收取液化气费只收取现金,不受理其他支付方式,给灌气群众带来不方便”问题。已联系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联公司,办理了收款码,可以支付宝扫码付款,也可以微信扫码付款。目前有三种付款方式:现金、微信、支付宝。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局机关会计凭证填写不规范”问题。会计凭证已规范填写。针对“质监站2022年11、12月的凭证没有装订,科目余额表中没有现金的余额”问题。目前凭证已装订,现金余额已填写。

(三)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针对“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问题。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党建工作的规章制度,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规范性;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是针对“2020年-2023年3月住建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大部分没有原始会议记录,多是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只体现结果,没有决议的过程”问题。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在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并将学习范围扩大至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学深悟透《条例》精神实质,熟悉掌握“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程序,自觉做好贯彻落实。②进一步理顺党组会和行政班子会决策内容。修订完善局党组和局行政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严格上会请示和会前酝酿,明确参会人员范围、决策程序和执行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议事决策,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党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针对“对支部生活会要求不严格”问题。墙改联合支部已吸取教训,今后将严格落实支部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如实在党支部手册上记录生活会内容。

四是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2020-2022年的雷同,其分管工作发生调整但内容没变”问题。局党组吸取教训,今后将严格审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存在明显短板”问题。

针对“专业型干部队伍人员少,技术人才匮乏”问题。按照区人社局批准的岗位设置,我局目前有专业技术人员96名,今年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级工程师评审。

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弱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一是针对“党员发展工作把关不严”问题。局机关党委对招标联合支部进行了严肃批评,下一步将按照党员发展相关要求严格把关。

二是针对“党支部建设不合规,亟待改进”问题。已完成划转手续。

(四)上届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如住建局北楼一楼展板内容陈旧,相关支部党员活动阵地内容没有更新。已经对北楼党员活动阵地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住建各项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我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抓好建章立制

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2-8176886邮政信箱:保定市清苑区光泽路299号;电子邮箱:qyxjsj88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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