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26 09:20:35 阅读量:14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区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执法局党委认真对照,反复研讨,细致安排,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0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止目前,32个问题均已完成。
关于“主题教育下基层入户走访不深入”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了解入户走访的重要性,明确其在主题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党员干部要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履行好职责。二是制定走访计划。制定详细走访计划,明确走访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走访活动有序、有据可依,提高走访的针对性。三是优化走访服务。在走访过程中,重点关注群众的实际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关于“承担考核指标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请示区政府,正在安排有资质的企业对我区“规划”进行编制。“建筑垃圾专项规划”占分比较重,因资金原因,第31-36次月点评期间我区一直未能编制“规划”,后期积极请示区政府,正在安排有资质的企业对我区“规划”进行编制。二是根据建设规划,以后在老城区合适的位置增加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口袋公园建设水平。
关于“农村生活垃圾监管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组织人员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督导考核,重点对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进行督导,督促保洁服务公司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举措,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关于“城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组织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二是结合执法工作需要,开展情景演练执法活动。通过执法情景模拟的方式,再现执法人员对占道摆放经营、城市道路挖掘、流动摊点等行为的依法规范处置,考察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应用、执法规范以及临场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实训实战增强执法本领。
关于“城管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案卷细节指导,规范制作标准。从实际制作上求突破,根据有关案卷制作的规范要求,严格案卷查处流程,规范笔录、签名、意见、日期等细节,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细节的把控。二是强化案卷制作培训,规范执法文书。组织执法人员召开案卷文书制作培训,重点讲授文书制作规定和办案依据等主要执法事项,确保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促使执法人员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能力有效提升。三是强化经办人员考核,规范案卷管理。将日常案卷审核情况、案卷自查自评情况、市局案卷评查情况均纳入考核,确保查办的案件程序合法合规、文书制作流程规范标准、案卷管理工作规范有效。
关于“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随意”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同一道路,相似情节,处罚差别较大的问题,我局进一步严格落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在保证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一方面要保持一定的力度,保证一定的惩戒效果;另一方面要兼顾发展经济、优化经济环境的要求,避免造成过大的负面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尽量使违法处理趋于理性。通过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二是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法局5月27日局长办公会已针对此问题开会通报。
关于“人性化执法需加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和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简单粗暴、执法用语生冷硬等执法方式,做到服务热情,执法规范,用语文明。三是坚持将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放在首位,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重点,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领域、范围和频次,改变以往执法工作按部就班的模式,提高群众意识,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
关于“12345热线投诉较上年显著增多”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环卫作业和大气污染有关工作要求,落实道路洒水作业,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调整作业时间和频次,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以及接送学生高峰路段。二是针对占道经营的问题,执法局城管大队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游商占道经营行为予以坚决劝导和严肃执法。三是坚持人性化执法,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占道游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四是坚持综合治理,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无照游商占道治理工作。
关于“部分公厕不能正常使用,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整改措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对已建成的9座公厕进行招标,确定保洁服务公司,由保洁服务公司对缺损的设施设备进行统计维修,已开放,满足人们如厕需求。剩余的7座已建成公厕,因未正式移交到我单位,待正式移交到我单位后,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进行管理;已拆除的公厕根据城区办意见以及实际情况,不再进行建设。
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需加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监督考核,督促保洁服务公司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力度,及时收集和清运城区内生活垃圾,确保整体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强化垃圾分类管理,组织人员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巡查力度,督促各部门机关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三是强化餐厨垃圾管理力度,督促餐厨垃圾体处置企业尽快与餐饮企业签订处置协议,配备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规范餐厨垃圾处置。
关于“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大便道以上车辆违停巡查管理力度。安排执法人员在城区各路段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便道以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二是加大规范停车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规范停车的信息,教育并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车。
关于“应急处置能力需提高”问题。整改措施: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设施设备,同时请示协调区委、区政府落实网格化要求,充分发挥协调联动机制,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确保交通安全。
关于“部分执法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欠缺”问题。整改措施:开展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专项整治会议,要求执法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各项合法权利,杜绝再次出现类似现象。
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措施:执法局值班值守电话保持24小时全天畅通,同时,城管大队常态化安排人员夜间值班,反映问题当天,执法局并未接到此类投诉电话。执法局将继续坚持24小时全天保持有人值班值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关于“崇尚节俭办公、办赛意识不够”问题。整改措施: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认识,从思想深处、从大局角度去理解和把握八项规定的实质,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改变观念,强化管理,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
关于“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完善财务审核制度和程序。强化财务纪律,完善财务审批和报销程序,做到真实、客观、合法、合规,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完善会议程序。加强对下属单位大额资金支出票据合理性、真实性的审定、监督,加强对财务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及核算监督,体现在会议议程中,并在会议记录中详细体现。
关于“园林绿化所廉政风险把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车辆维修管理,严格把控车辆维修,该维修的维修,不该维修的不维修。二是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杜绝车辆小毛病大修。三是因车辆老化严重,计划租赁水车进行城区绿化浇灌。四是完善绿化养护合同,并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合同,按照养护合同落实。
关于“城管大队项目施工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每天施工量的日常监管,以现场拍照的形式确认,与相关公司合同明确用公用车计费方式和单价,公车加油遇有紧急任务提前请示并及时更新台账。
关于“党组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党组成员分工,严格按照党建的“三化”建设工作标准,切实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按照每月至少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1次党员大会的标准开展学习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关于“‘三重一大’落实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组织局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干部任免调整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人事任免。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没有做到持续深入”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学习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二是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
关于“党总支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发挥好上级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使上级党组织及时掌握党员情况,让党员及时了解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二是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三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和业务知识。
关于“城管党支部与城管大队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问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城管支部书记列席城管工作会议。二是根据工作实际,支部换届时,及时调整人员。
关于“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关于“存在部分党员所在工作部门与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不一致”问题。整改措施: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及时调整组织关系。
关于“减免党员党费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党费收缴减免培训学习,加强党建业务能力,提高对减免党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各党支部自觉把党费交纳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关于“对干部培养、使用需加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大队指导员和副指导员进行调整。二是培养和任用年轻干部。
关于“工作制度落实不全面”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学习,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坚持以人为本,注意贴近实际,把经常性的教育学习渗透、贯穿、落实到各项业务和内部管理工作中去,保证干部队伍积极向上。二是明晰岗位责任,完善机关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岗位责任具体化,同时,根据工作重心变动与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岗位职责,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人抓。不断规范完善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强化、完善,为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提供坚实保障。三是加大执行力,树立科学管理观念。从提高执行力入手,要求干部必须增强执行意识,树立抓落实的观念,努力提高执行能力,切实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成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克服言而不行、华而不实、浮而不深的不良风气,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关于“城管大队执法暂扣物品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库房物品管理制度、设立出入库管理清单,并要求各中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管理出入库物品,对暂扣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数、纸上有痕,同时,也要对必要的物品做好标识,避免出现认错弄混等问题。
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措施:完善巡察整改程序,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报告。
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查摆原因,认真整改,提升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
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履行绿化养护协议,加强监管,让养护管理单位按养护协议内容实施。二是因车辆老化严重,计划租赁水车进行城区绿化浇灌。三是加强车辆维修管理,严格把控车辆,不该维修的不维修,杜绝车辆维修数额较高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76676;电子邮箱:qyqz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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