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26 09:33:20 阅读量:16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城区党委开展了巡察,3月19日向城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城区党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对保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迅速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城区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城区党委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城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城区办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相关股所站长为成员。城区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指导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逐一找根源、抓整改。同时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城区党委的反馈意见》,经城区党委研究,制定城区党委整改方案。各社区参照方案,对照反馈意见,建立本社区党委(党支部)巡察整改方案,同步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防范重大风险存在短板;落实城市低保政策不严不实;工作作风不实;部分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廉洁风险;党委的领导作用不够突出;指导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等七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城区党委认真对照,反复研讨,细致安排,认真整改,1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 关于“对党的创新理论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学必研的第一课,作为党委会的第一项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持续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的工作原则,时刻关注上级动态,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 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浅表化、形式化”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发挥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平台作用,创新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扩大)会、专题党课等多种学习形式,一体推进深入自学、专家辅导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质效。二是坚持学思用贯通。在深入学习及交流研讨过程中,紧密结合城区实际情况,深层次的带着问题、带着思考学习,在学习中找差距、找不足、研究对策,切实提升抓落实的力度和效果。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和党的最新理论政策,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服务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根据上级最新讲话精神及时调整学习方案,严格督促各位领导结合城区工作深入交流研讨。四是发放提示卡,督促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文章要结合工作实际。五是采取普查或抽查的方式,对领导干部的体会文章进行前置把关,坚决杜绝网络抄袭、照抄照搬、抄袭拼凑等现象。
(二)关于防范重大风险存在短板方面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发放提示卡,督促科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并严格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要点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
4.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最新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通报各地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并结合城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重视和责任意识,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已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开展自查,确保规范细致填写。三是完善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各企业自查自纠、应急办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行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四是细化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指导社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消防安全排查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及时拆除火灾事故发生地建筑。五是加大对居民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同时,鼓励居民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共同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于落实城市低保政策不严不实方面
5.关于“准入把关不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依照民政、卫医规定的30重大病病种,严把入口关,细致审核申请人资格,同时加强动态管理机制,密切监管低保人员的收入情况,严格执行城镇低保动态监测机制,动态监测城镇低保、特困人员的收入及财产情况,严格落实收入不固定按清苑区最低工资标准核算收入,对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对象及时取消资格。
6.关于“审批期限过长” 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保定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的时间条款,及时审核申请人的档案,严格遵循规定的时间节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及家庭信息录入系统,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对拟纳入低保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低保确认领导小组应当在收到乡镇(街道办)上报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和初审意见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7.关于“档案资料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城市低保档案资料填报,杜绝涂改问题,及时填写日期及补助金额,严格规范申请人签名并摁手印,杜绝家属代签行为,严格保持申请人与签名一致。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档案,确保不出问题。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方面
8.关于“临时救助审核把关不严,佐证材料不齐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完善证明材料,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完善申请人的佐证材料,规范临时救助档案,定期查看档案,确保资料齐全。二是严格执行《保定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加强把关,确保“申请人一年内因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且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不予重复救助”。
9.关于“发放残疾人'阳光行动'慰问金审核流于形式”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根据问题,举一反三,对第二十一次“阳光行动”慰问金发放名单进行“回头看”,未发现类似问题。今后将严格把关、监管到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严谨细致,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不出问题。
10.关于“去世人员领取的养老保险金追缴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经社区、城区工作人员与冒领待遇人员家属的多次沟通,均及时将冒领养老待遇足额退回养老保险基金账户。
(五)关于部分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1.关于“存在财务问题情况”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与涉及社区、工作人员对接、核实,补充完善发放明细及费用支出明细,并附于记账凭证之后。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确保物品发放明细等各项凭证齐全。二是严格规范票据标准,加大审查力度,确保报销凭证符合规定。
(六)关于党委的领导作用不够突出方面
12.关于“党管组织、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推荐社区支部书记纳入事业编制和推荐优秀支部书记事宜、社区党组织人员调整事宜等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13.关于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决策程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调整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金额。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付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也不得事后进行通报。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决策的,党委书记或者党委其他成员向党委书记报告同意后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会议报告。
14.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党委会集体研究时,由分管领导首先提出建议,其余领导按照组织排名由低到高的顺序,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一把手最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确保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认真梳理总结城区干部队伍调整工作中存在的疏漏,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相关政策规定,严格依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依照程序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
(七)关于指导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15.关于“社区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按照程序向区民政局提交卓苑社区和协作社区的备案资料,经与区民政局沟通,区民政局已向市民政局提交备案资料,市民政局已审核通过。目前两个社区装修已基本完成,目前已入驻办公。
16.关于“党员管理不够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且地点相对固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17.关于“党员档案信息管理不完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党员档案信息管理。补充完善涉及人员的档案资料,并对近期发展党员的档案再疏理,对缺项内容及时完善。安排专人核对党员信息系统内数据,对于应录未录的党员信息,及时补录。
18.关于“党费收缴记录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记录,组织机关党支部、各社区党组织中党费业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工作标准,规范工作要求,指导各社区补充完善党费收缴记录,重新核对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票据及收缴记录,确保支部党费收缴票据和填写的收缴记录金额一致。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但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区委决策部署,以区委巡察整改为抓手,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奋力书写清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坚定不移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保定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市、区委有要求,城区见行动。
(二)常抓不懈推进整改,持续整改到位。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的有力抓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梳理汇总,确保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三)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建机制促长效。持续深入巩固拓展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的动力。在点对点抓好区委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透过问题表面,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问题和共性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和需要建立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和完善,切实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领导干部带头把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厉惩治“蝇贪蚁腐”,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113756;电子邮箱:qyqcqb@163.com。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