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2-30 09:08:30 阅读量:2640
清苑区石桥镇南高庄村“三资”管理不到位问题。清苑区石桥镇南高庄村财务账目管理混乱,2017年至2021年期间村账目白条入账500元以上支出共计121.7万元、发票开具内容与实际支出不符金额共计90余万元,此外还存在以现金形式大额支出问题。2022年9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喜国、时任村委会主任高彦湖等1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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