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2-29 14:51:01 阅读量:2018
清苑区冉庄镇总校校长张志强等人校园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致使学校发生恶性事件被问责问题。清苑区冉庄中学对管制刀具等违禁品排查不严格,防欺凌排查不到位,心理健康建设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致使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冉庄中学校长刘东伟、冉庄总校校长张志强对此负领导责任。2023年5月19日,清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刘东伟党内警告处分,清苑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张志强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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